这次夏季回长春老家,收拾旧物时,偶尔看见了一本女儿小学六年级时的作文本,其中有篇作文记述了有意义的一件事情。女儿的作文如下:
《记一件我亲身经历过的事》 1995-11-14
我保留着一张《长春晚报》,上面刊登着我写的第一篇文稿《流星》,一看见它,我就想起投稿那时的情景、
那是在寒假快要结束的时候,我漫不经心的翻着报纸,突然,一行小字跃入我眼帘:净月杯中小学生作文大赛,广泛征集中小学生作文,诗……我眼睛一亮,心想:这是一次好机会,投一篇稿说不定还能登报呢!可是,万一人家不用怎么办?把稿件退回来,那多丢脸呀,可是这是一次机会不能放过。投一篇试试吧。主意已定,我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,准备在我的“诗集”里选出一首小诗来,所谓“诗集”不过是我的一个本里,写着我的好几首诗,我选一首《流星》改了几遍,又工工整整地抄了一遍,给爷爷看,爷爷看了我写的诗,又看了报纸,很支持我投稿,并提了几项修改建议。我又改了好几遍,终于定型了。我找来一个信封,写上地址,寄了出去。
自从把信邮出去以后,就盼着回信,可我等了一个多月,既没有在报纸上看到《流星》的影子,也没有收到退稿。我内心很着急,也没有办法。
一转眼,开学了。一天中午,姑姑告诉我,《流星》登出来了!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,高兴之余,我想:世上无难事,只怕有心人。拿出勇气,向自己挑战。以后我还有多多的投稿,使自己得到更多的锻炼。
老师的评语:写了自己亲身经历的一件事,很真实!95分 15/11-1995
女儿这首小诗刊登在1995年3月23日的《长春晚报》上,那时报纸的种类和版面很少,长春市仅有三种报刊(长春日报、长春晚报和城市时报)。当时她上小学五年级,能在报纸上刊登,是一件很光荣的事,家里人都为此十分高兴。另外还寄来了稿费,好像三、四块钱,是她自己去邮局领取的。我笑着夸奖她,这是你挣得第一笔钱。能在小学生时在报纸上刊登稿子,将来肯定有出息呀。
后来她又有篇作文《小店》,也在同年6月26日《长春晚报》刊登了,使她的写作文兴趣有很大的增长,为以后的语文写作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后来她在中考高考以及各种考试时,我对她的作文从来不担心,那是革命拢分(搂分)小耙子。
在这次整理旧物时,还看到了女儿在小学和中学时写的几百篇作文,从中得出结论:写作要从娃娃做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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